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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贷款法院将判断何时计算利息

债权债务 2020-04-24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延迟支付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强制执行需要提供财产线索,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1、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要按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
      
    2、如债务人未在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以偿还欠款。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3、如债务人确无能力偿还欠款,法院将无法执行。可等其有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这里要注意,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  
    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 24%之内法律保护,24%-36%之间法律不保护但可以自愿履行,超过36%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5〕18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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