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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1000元,未受伤,无案件真相,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应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 2020-04-16 09: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首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i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首先未成年人抢劫已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未成年犯属于法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 关于持刀抢劫,通常情况下,对于物质损失是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故意持刀伤人的,以故意伤害罪判罚,具体判罚的需要看具体的情节。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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