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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急性牙髓炎,诊断错误,下牙6和7开放,治疗6个月,疼痛后,换了牙科医院,看了以前的牙科片,说6,7没问题,是5个问题,治疗后6,7表明神经没有死亡,根管治疗没有封闭,这次医疗事故误诊?

医疗纠纷 2020-04-18 0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诊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理赔。主要原因如下:
      误诊,即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侵权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追究此事以前您需要明白以下几件事情:
    1、肯定是误诊了吗?会不会两种病同时存在?
    2、就诊时有无条件得出正确的诊断。(比如症状是否典型,该做的检查是否都做了,是否违反诊疗常规等等)
    3、误诊给您造成的损害。(需要明白不是疾病花的所有费用,因为即使没有误诊病也是要治疗的,所以正常治疗的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只有因为误诊而导致增加的费用才是您能够主张的)
    4、打医疗官司很难,(以上3条您有几点能吃的准啊?法律不讲情面,讲证据。)
    5、给您误诊的大夫无论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造成现在的结果绝对不是故意的。
    6、如果误诊确实造成很大损害且证据充分,首先到当地卫生局或医调委,尽量协商解决,实在觉得不满意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了。
  • 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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