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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是专门帮人办理执照的,当注册资金不够时会问我借一笔钱进行注资,如果当他办理的某张执照被用于诈骗或者是其他的违法行为时,而注册的资金正好是我借给他的,那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8-09-01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因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所以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合法的行为是不用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应认定为违法行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即所损害的利益等于甚至大于所保全的利益。避险过当应当负法律责任,但在刑事上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刑法理论上,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称为避险过当。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当在确定其罪过形式的基础上,以其所触犯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在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中,大多数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应当预见到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大于或相当于其所保全的权益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当然,在少数或个别情况下,可能由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避险过当。
    由于避险过当在主观上是出于保全合法权益的动机和目的,在客观上发生在紧迫的情况下,因此,对于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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