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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前几年把房屋在遗嘱里留给外人(我母亲已经去世),现在他又把房产证给我,我还有一个哥哥,我是否要去过户,如果房屋不过户,若 我父亲去世,这房屋归我所有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18-09-02 0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房屋如何过户?首先看全部继承人是否对遗嘱有异议,如果没有异议,那么遗嘱,可以直接持遗嘱和亲属关注证明到房管局报哪里过户手续就可以。部分地域要求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要求通过法院的确权解决。
    按照房管局的要求进行就可以。
  • 房产遗嘱的办理程序  遗嘱效力的认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如果没有人对房子提出请求,那你就可以取得所有权,按照法律来说,房子的一半是你的,另一半因为你先生去世作为遗产由您,您孩子和您先生的父亲平分,您先生的父亲可以分到房子的六分之一,您公公去世后,这六分之一作为遗产,分给您公公的子女还有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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