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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五月份与丈夫离异,如今二婚孕期,怎么才能要回闺女的孩子抚养权,她爸长期出外打工赚钱

离婚 2020-05-01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根据子女的权利和双方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来信看,李某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时间是在你们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所以法院依法可以受理。但该财产分割协议是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订立该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以法院在审理后,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得不到支持。
  •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离婚时女方已经怀孕,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1、假如女方想进行流产,且是女方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
    但是具体标准法律无规定,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
    2、假如不同意流产,那么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男方应当支付,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男方财产强制执行,如划拨他的存款等等。
    在男方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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