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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在广东A,在深圳市买来2年的个人社保,如今要想转回家在湛江市交社保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劳动纠纷 2020-04-24 1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当事人在当地购房的,符合房产所在地的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后,再参保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2、迁移户口时,应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证件;  
    3、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的,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本市不同地区社保不用转移,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 本地户口 ,没有社保是完全可以买房子的。购买个人房产,除农村房产城镇户籍不得买卖外,其他商品房屋不受限制,只要是本地户籍,符合本地限购政策的,就可以购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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