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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在小区车位上,被划全车体,沒有监控器,人们交了物业管理费,这类状况物业管理有义务嘛?

物业管理合同 2020-05-06 08: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1. 地面停车位归属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①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 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 首层架空停车位
    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上啊会给你的第一层以墙、柱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 独立车库
    这里的车库不等同于车位,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 不交物业费法院会怎么处理?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物业公司起诉法院胜算的把握很大,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有3项:
    1、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物业费;
    2、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
    3、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
    以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会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欠缴物业费的官司毕竟是民事纠纷,是可以法庭调解的,被告只要当庭同意立即支付所欠的物业费,法官会做原告的工作让原告撤诉,如果被告生活困难,法官会制作调解书分期付所欠的物业费,如果被告不服从调解,那么法官只能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小区发生刑事案件,这是施害者,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要担责,物业公司只要按合同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协防就不应担责。刑事案件有突出性,偶然性,小区物业不可能防犯。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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