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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家破了贷款,被原贷款银行起诉,拍卖我家,出了近百万元的钱。 这笔钱怎么处理,我怎么能收回来呢?

银行 2020-04-16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法拍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司法拍卖的房源,大都需要一次性付款。一般在拍卖竞买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拍卖保证金,成交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补足余款。
    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次性付款会具有更大的压力,所以要求竞拍人对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不要盲目跟拍。
    二、法院拍卖财产时报出的拍卖价,通常只是“裸价”,参拍者如果举牌竞价成功,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成交款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费用。
    以房产为例,费用里除房屋款、税费等,若被拍卖房子的名下还有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需竞拍人一并承担。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竞拍者需要谨慎对待。
    三、区别于选购二手房,司法拍卖的房子看房并不方便,若没有实地考察看房,很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
    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法院对房子的瑕疵不担责。因此,竞拍者应该尽可能了解被拍卖房产,以免拍卖之后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
    四、司法拍卖的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中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多次抵押的情况,即便竞买人拍到了并持有强制执行的文书,但客观上也会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或导致无法及时入住。
    解决债务纠纷往往十分麻烦麻烦,竞拍者必须要提前了解情况。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按揭买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银行按揭,建议根据贷款银行确定购房合同的有效时间。
    按揭贷款有关事项,履行提交资信资料、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须在签订购房协议后5日内将办理按揭贷款所需材料送交出卖人,买受人每日按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交纳按揭贷款的有关费用等义务,并在贷款银行要求的时间内,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签署文件,逾期超过30天,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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