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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租了5年的房子,为了在冬天储存货物,现在我要出差几个月,把房子拆掉。 房主擅自与拆迁签订合同,接受补偿出国后,本人的房租合同没有被解除。 能强制撤走吗? 怎样补偿?

拆迁补偿 2020-04-16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如下 :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 等法院起诉吧。不予返还。
  • 您好 如果对您造成实际损失 可主张实际赔偿 或按合同约定主张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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