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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都是同一个地方,但我在地方。 他在四川,我可以不回家在这里离婚吗?

离婚 2020-05-02 0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原被告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了男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已经与该男孩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婚姻法当中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既然已经合法地收养了该孩子,就与他形成了父母和子女关系,此种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是协议离婚,就在婚姻登记地协议即可。如果是起诉离婚,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火车南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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