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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离异的离婚财产分割?。我们都是二婚,丈夫和他妻子的房屋已经产权过户过是丈夫的姓名,可是这一房屋的首付是我们结婚了后,交给15万给他们妻子的,他妻子也有收据帮我的,如今我要离婚,这一套房我能切分吗?如今还要还贷款的房屋,房地产姓名是丈夫的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离异的离婚财产分割?。我们都是二婚,丈夫和他妻子的房屋已经产权过户过是丈夫的姓名,可是这一房屋的首付是我们结婚了后,交给15万给他们妻子的,他妻子也有收据帮我的,如今我要离婚,这

离婚 2020-04-20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 你好,离婚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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