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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丈夫和我结婚是在2014,2015年买房,首付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但抵押贷款一直是丈夫本人,房地产卡只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可以半离婚了吗?

离婚 2020-04-16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各自一半的份额。
  • 结婚之前,男方购买房产并且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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