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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吉林长春一家药厂工作了三年,今年七月单位要异地搬迁,而我和单位签的合同在今年一月也已到期,从一月到六月单位都没和我们签任何合同,而且签合同这三年只给我们交一个养老保险。现在,单位什么补偿都没给就让我们回家,这符合法律法规吗?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怎么补偿,我能得到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补偿吗?如果单位不补偿怎么办?另外,我再问一下,一直都没给交养老保险的职工能得到这些补偿吗?谢谢!

保险纠纷 2018-09-02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 养老保险补缴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政务大厅咨询了解。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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