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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结婚后,我拿到许可证后几天去买房子。我的妻子和我的名字在贷款合同上。本金是妻子的名字。首付款是我父母的钱,我的贷款是我妻子的钱,她被要求存一张银行卡。我的房子还没有离婚。

离婚 2020-04-22 0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 你好,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平均分割。
  • 你好,如果是房产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收集证据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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