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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厂要搬家了,我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不想去新工厂。 如果我不继续,我有钱在工厂签字赔偿。

合同纠纷 2020-05-05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前预告。如果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因为变更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公司方面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补偿员工。
  • 你好,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导致被辞退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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