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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想离婚,我没外遇,没做抱歉她的事儿,媳妇便是嫌弃我赚的少,说我没进取心,有两个孩子,一套房屋,买房的情况下,首付款22万,我拿出来9万還是十万还记得并不是很清晰,借岳母十万,剩余的是她拿出来的,今年初,我都岳母三万,钱被她花了,说成家中花销花的。如今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婆想离婚,我没外遇,没做抱歉她的事儿,媳妇便是嫌弃我赚的少,说我没进取心,有两个孩子,一套房屋,买房的情况下,首付款22万,我拿出来9万還是十万还记得并不是很清晰,借岳母十万,剩余的是她拿出来的,今

离婚 2020-04-29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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