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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小区的门口,行人在被一辆公共汽车撞到后穿过黄线,如何分担责任,路上没有警告标志。

交通事故 2020-04-19 0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我认为应是同等责任,医疗费一人承担一半。
  • 责任分担最好有交警部门结合事发现场确认,医药费的分担若有交强险可分担一部分,具体事宜可电话联系或来所详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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