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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车间工作的时候,发生了事故自己受伤了。 工作场所拖拖拉拉,不支付药费和赔偿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4-24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了就享受工伤待遇(这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2、如果你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是工厂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所有赔偿都是用单位承担) 根据你所表述的肯定是工伤, 工伤的法定程序如下: 工伤认定(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鉴定(等你伤情基本问题后再鉴定)如果鉴定有级别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你的工伤待遇。 工伤享受如下待遇 住院期间待遇: 【医疗费、伙食费(伙食费用你可以打12333咨询你们社保局)、护理费(你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也你可以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不上班的工资按照你本人的实际工资发放)】 等你的伤情基本稳定以后接受工伤鉴定后如果有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等你离职的时候(享受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备注: 主要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目前你要主要学习下:两部法律的工伤认定部分、还有个就是工伤的情形。
  • 【没评级的工伤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 若鉴定结论为轻伤或者重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赔偿方面,《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者赔偿了相关费用,工伤基金是否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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