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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月11日下班回家的交通事故,电车受伤,当事人头部轻伤,腿部肌肉受伤,家里有个老人孩子,住院休养不方便,事故的老板还没有处理好电话。 当时报警处理,现在事故还没有处理,事故车辆已经提交。 请问这次事故如何处理,如何赔偿你好,我是1月11日下班回家的交通事故,电车受伤,当事人头部轻伤,腿部肌肉受伤,家里有个老人孩子,住院休养不方便,事故的老板还没有处理好电话。 当时报警处理,现在事故还没有处理,事故车辆已经提交。 请

交通事故 2020-04-2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进行比例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 为准确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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