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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已身亡注销户口拆换新房主户口簿2年,我是房主其女,我想问一下旧户口簿我还能够拿来备案吗

房产纠纷 2020-05-03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同的情况,更换户主需要不同的手续。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注意: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 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需要更改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 1、应该在死(亡)者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该手续;  
    2、应由家属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死(亡)者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前住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1、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一毛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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