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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购物中心有一家服装店,租别人,明年2018年,租金20000元,我们写了一份租赁合同,没有别的,写了租金的时间和数额。2016年我收了钱。现在不想租他,他不同意生活,我可以去法律程序吗?合同不写,还可以小额补偿。我在购物中心有一家服装店,租别人,明年2018年,租金20000元,我们写了一份租赁合同,没有别的,写了租金的时间和数额。2016年我收了钱。现在不想租他,他不同意生活,我可以去法律程序吗?合同不写,

合同纠纷 2020-04-30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未履行的,不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而可以立即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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