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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好律师,我和我丈夫在一起,我没结婚,我没离婚,我有离婚,我有一个孩子,如果他告诉我要维持生计,

离婚 2020-04-24 13: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视为有效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你们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都可以协商的,如果起诉离婚比较复杂。法院首先要审查你的离婚理由是否充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系列问题,如果准予离婚,房屋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依法分割的,分割时还要根据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区分责任。
    遵循过错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主要针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如果都有抚养资格,你的孩子较小母亲抚养孩子肯定会对孩子有利,法院会判决由你抚养的,对方来承担抚养费。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认定: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1.写好离婚协议(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离婚协议至少包括三点:双方自愿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孩子抚养问题;
    2.带上离婚协议(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方亲自到场办理,通常当天就可以领取到离婚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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