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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借了20万,已经还了一部分,现在还没起来,问问现在该怎么办,有人去上门债。

离婚 2020-04-25 0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同类银行贷款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二、借款如果是用于非法用途,比如赌博,法院不予支持。
    三、让债主到法院起诉,本案债务即使用途合法,利息也是非常明显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
    四、如果受到威胁、恐吓,报警。
  • 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利息奇高。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
    因此,情节严重的放高利贷行为,如金额巨大、采取暴力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 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应当由法院没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应当将恶意举债、违法债务、明显不合理的债务等情形排除在外。
  •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另一方是否有还的义务?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有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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