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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们丈夫家是被拆迁人,2013年十月份跟丈夫结的婚,2013年生了宝宝,她们这里本地的政府部门说能够 分房屋,我跟小孩就有一个一套2的70平方米的房屋,但是,这房产证上写的就是我老公的爸爸,也是我家公的姓名,我觉得请问一下,这房屋的所有权是是你跟小孩,還是是你家公呢?感谢您好!人们丈夫家是被拆迁人,2013年十月份跟丈夫结的婚,2013年生了宝宝,她们这里本地的政府部门说能够 分房屋,我跟小孩就有一个一套2的70平方米的房屋,但是,这房产证上写的就是我老公的爸爸,也是

拆迁补偿 2020-04-25 13: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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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一、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的解读,婚前贷款买房的所有权如下:1,贷款部分是婚前还清的,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房产。2,如果是婚前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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