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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有件事要问,2005年卖房子(名字是妻子)我写了收据,而且到目前为止卖家还没有过家,2年了,我劝她早,最近3年了,他们都过去了,他们要求过新年了,他们要求给我一个新房子,我要付10年多的钱,我一直在搬家,我不能买,除此之外,房子的拆迁受到了影响,也受到了影响。老师好,有件事要问,2005年卖房子(名字是妻子)我写了收据,而且到目前为止卖家还没有过家,2年了,我劝她早,最近3年了,他们都过去了,他们要求过新年了,他们要求给我一个新房子,我要付10年多的钱,我

拆迁补偿 2020-04-24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签完租赁合同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本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不受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依照你提及的合同条款,不交不妥,可能会违约。可与房东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如果是因为不预交房租而退租的话你很难拿到补偿。
  • 整栋房产证叫大证、大产权房。小区套房房产证叫小证、小产权房。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开发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转移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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