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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经营小本生意的,别人在2005年欠我货款5500元,有写欠条。至今一分钱都未能清还,而欠款人现在完全有能力偿还此欠款。请问我能否凭此欠条到法院起诉欠款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债务 2018-09-02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你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你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
    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和证据投递进去,填好回单即可。
    证据方面,你要把借条的复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两份起诉状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时候开庭了提交给法官核实。
    法院受理后,可能会组织一次立案调解,就是正式立案之前,把你们双方叫去法院做调解工作。
    如果能够达成共识解决纠纷,就不需要再立案。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时你去缴纳诉讼费。
    正式开庭时,法官会先让你读起诉状,你只要按着读一遍就可以,然后法官让你举证,你就出示你的证据,说明证据要证明的内容。
    然后法庭辩论阶段就发表你的意见,主要就是让对方还钱。最后法官要你们做最后陈述,你只要说坚持诉讼请求即可。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
    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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