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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老总借了民间借款,那时候给做的贷款担保人,如今老总人找不着,我本人户下沒有一切资产的,该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0-04-27 2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是一种金钱债务。出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往往要求借款人借款的同时提供一定的担保。根据借款合同本身的特点,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担保。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三)质押担保。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在这里要注意,普通担保中的定金和留置的方式不适用于民间借贷。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贷的问题上,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需要符合条件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 个人借贷是不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特定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而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非法集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实施十一个行为中的一项:  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十一项行为: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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