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交通事故警方发出的责任信、仲裁、不给地址、只给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无家庭地址如何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 2020-04-26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协商不一致时该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 需要律师起草的诉状、身份证、事故认定书、住院的病例和缴费单据、误工及护理费用的证明。
    最好在起诉的同时对对方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保全需在事故认定书送达5日内进行。
  • 发生车祸后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例如赔偿不合理、保险不赔等情况,可以采取起诉的维权方式,起诉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等,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严重车祸最好有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