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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我与一亲属预合伙开饭店,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他先让我汇款1万元,说是有好的门头做订金用,后来他说门头定下来了,转让费5万元他交的,房费7万一年,让我交,我于是又汇款7万元给他,这前后2笔汇款共计8万元都有银行汇款凭证。 饭店快开业的时候,我来到饭店,感觉饭店不值这么多钱,但碍于亲属情面没说什么,本来说好开业费用他全拿的,但是他说手上没钱,于是我又投资买东西,共计花费3万多元,期间他还向我借款4000元。没有欠条。 开业后我们一直想看房屋租赁合同,他不给看,想见房东也不给见。 我们感觉他心里有鬼,挺不安的,一次谈话期间,我拿电话录了音,声音清晰,他承认这个饭店我投资11万4000元。 最近几天,房东突然找上门,说是他只交了2万块钱房费,我们一算,这个饭店他根本就没投钱,纯粹是空手套白狼,他见事情败露,就千方百计制造矛盾,诋毁我的人格,现在饭店基本上经营不下去,我们想起诉他诈骗,想问问看如何定性!

债权债务 2018-09-03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 欠钱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不会触犯其它法律的。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判决后你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没有履行的能力、也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是暂时没有办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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