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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担保期限为一年,可是一年满时,借款人沒有还贷,债务人与借款人,在沒有贷款担保人愿意的状况下,干了延长还款意向协议书。贷款担保人是不是有贷款担保责任。

债权债务 2020-05-03 1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一、担保法19条规定,对保证方式未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所以在欠条上签字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按照担保法26条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所以是6个月。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在2013年6月9日至203年12月8日向担保人催促还款,那么免除保证责任。
  • 您好,只要是债务人有按时返还借款,那您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所担保的债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时还要看是一般的保证人,还是连带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 看担保合同约定,若约定为一般担保,则承担一般担保责任,若未连带担保,则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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