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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日前,我和一个单位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合同上写的是每月10号结款,可是该单位是一个安装公司,其公司注册地在湖北,据说有几个股东,但是我在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并不是和他们其股东签的,而是和当时在此处负责的项目经理签的合同,但是该有其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后来其公司在工程没有完的情况因为特殊原因就和甲方解除了合作关系,但是和我们的货款一直没有结清。追讨过多次,都是故意拖欠。后来他们的法人代表给我写了个欠条,之后电话一直打不通,曾经在网络上和他和她的老婆都有过联系,可是现在他们完全不接我的电话,甚至把几个电话都弄成打不进去。我们之前每次送货都有他们的人签字,有销货清单。请问下,我要起诉他们的话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委托律师代理,大概需要哪些手续以及收费情况。我是在当地委托当地的律师还是重庆的律师都可以办理呢?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9-03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法追讨拖欠货款的条件: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如何追讨个人债务:  
    1、你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以利将来执行。否则,被告有了信息,会采取“预防”措施,叫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2、持证据起诉,你会胜诉。  
    3、判决或调解你胜诉,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客户拖欠货款利息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
    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 欠条的写法很简单,只要说清楚时间、时间、人物,基本就可以了。


    1、亲笔签字比章的效力大,想用手印也行,一般签字就可以了。


    2、借条要写明借款人和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同时对于是否要支付利息进行约定。


    3、有担保人的话,担保人要在最后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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