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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何时征收?我想问一下企业购置办公楼房产税何时征收?是不是每年都要缴纳啊?我想知道具体的征收时间,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3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本文找法网小编介绍房产税怎么收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产税征收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房产税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
    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014房产税征收时间那2014房产税开征时间是什么呢一位政府官员回答说:“其实房产税全面开征的时间并没有确定下来,因为目前在我国开征房产税还无法可依。不过离全面开征房产税也不会太远了,房产税立法已经得到提案,目前人大有关人员已经在研究房产税立法事项。一旦房产税有法可依时,那么其也必将全面开征。”在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里我们可以看到,到2014年6月份,我国各省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全面出台。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在2020年前完成。不动产的登记和住房信息的联网,将能使有关部门更准确、更及时的掌握个人持有的房产信息,这将能有效的推动房产税开征的步伐,使房产税的征收更加准确、便捷。

  • 一、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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