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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是一位离异母亲,离异接近四年,那时候小孩的孩子抚养权给了我,我与我的爸爸妈妈一起带娃到现在。前些生活,小孩父亲趁小孩放假了,以探望小孩的为名把小孩接离开了。随后就不给送回家了,也不许我觉得,几回商议无果。我该怎么做?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是一位离异母亲,离异接近四年,那时候小孩的孩子抚养权给了我,我与我的爸爸妈妈一起带娃到现在。前些生活,小孩父亲趁小孩放假了,以探望小孩的为名把小孩接离开了。随后就不给送回家了,也不

刑事辩护 2020-04-30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当初协议的孩子抚养费不够开销使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和对方协议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只要原告方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二审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要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其实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都在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收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 根据《婚姻法》规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主要根据以下情况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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