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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后,我辞去了国有企业的工作。2017年,由于生产需要,我被召回工作岗位担任技术负责人。今年生产和清算结束,员工可以退休,退休不到5年。今年,我55岁,商界领袖说,我不能没有定期劳动合同就退休。

劳动纠纷 2020-05-06 1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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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员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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