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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哥哥因打架斗殴至人轻伤害,现在在拘留所拘押3个月了,案子早已转交到人民检察院了,我可否为他申请办理取保预审么?

刑事辩护 2020-05-02 0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打人是否适用取保程序,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情况稍微严重,比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
  • 嫌疑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被拘留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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