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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和妹夫离婚了,然后我的妹妹想把孩子交给我们,我们有一个房子,我们的孩子可以上学吗?我有一个儿子,比我姐姐的孩子,这样不会影响我们自己的孩子上学,而我们又有一个孩子?

离婚 2020-05-04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  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即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樊慧荣律师补充道,但是,在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不同。实践中,非婚生子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
  •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如果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主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生活为考虑,另外,自己最好有稳定的经济能力。抚养费的话,一般以收入的20%到30%,支付到18周岁。抚养费包含生活、医疗、教育等费用。
    如果有较大的医疗开支,可以另行诉讼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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