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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610年签订了买房合同,在2月17日的装修中,发现有多重水费、口用房和开发商,水表到一般阀门后出现水质问题,漏水等原因一直未能通过。水厂关闭,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20-05-08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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