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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正在商议离婚。 婚后,妇女父母购买住房,以妻子的名义登记。 房地产有权要求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20-05-07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 你好,如能等最好等一下,是在等不及那就由你们出资,资金一定要从你们的账户上直接打到那边的账户,以此证明是你们出资的
  • 你好,以你们的名义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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