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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求助书各位好心人(同志:)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近日发生一起不愉快的事情令我不知所措,肯请帮忙,谢谢!我叫付x,是一家私企行政经理,前不久,我老婆右胸肋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疙瘩,大约有3年时间,而今睡觉很不适。于是在2010年10月我们去石狮市xx医院就诊,而该院外科医生看后说是脂肪瘤,需及时切除,不然会恶化。所以就在医生的叮咐下当时做了切除手术。但令人不敢相信的是,有一个很大的疙瘩而切除的只是一点点像母鸡肚内的蛋茬一样小的肉粒出来,我当时看后就很怀疑,怎么这么大的疙瘩就切除这么一点点肉粒出来呢?有没有搞错。而手术医生却说就这些。大约等了半个月拆线时才知道疙瘩还在,并没有切除,我当时不敢相信,为什么疙瘩还在。并在切除后的时间里,她的背和肚子疼的厉害,每天都不能睡觉,是不是出现了误诊或其他原因?后来我们又到该院复查,医生看后不知所措,于是我就和他理论,后来他就承认自己的误诊。当时我也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几天,我们又到泉州xx医院就诊,而xx医院医生看后却说疙瘩根本就没有切除,需重新手术。我们听后真的很怕。后来我们到xxx卫生局投诉,而该局领导说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在卫生局的指导下我们于2011年元月17日到xx医学院做医疗事故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完全责任,可就是不肯赔钱,像我们外来打工仔本来赚钱就不多,他们又是单位,可我们弱势群体哪有他们的嘴大呢。可我们是外地人,临近年关,工厂放假,家里还有老人、小孩等我们回家过年,可我们该怎么办呢?现在病痛一直在折磨着她,事情没有结局还不敢手术,真的很着急

医疗纠纷 2018-09-03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如果你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应当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对两次鉴定都不服,并有证据能够推翻鉴定结论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同时递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有的法院会支持。
  •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  
    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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