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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以我的名义买了一辆汽车,是一辆大汽车,担保人是他的媳妇,他们离婚了,现在他买了一辆汽车也没有还贷,金融公司起诉我,怎么办?

离婚 2020-05-02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后,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的部分,有约定的按比例分担,否则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确实没有足够资金全额还款,那么持卡人可以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采用这种方式持卡人每期只要归还账单上欠款的10%左右(最低还款额包括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透支取现金额、所有费用、利息、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之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采用最低还款额还款时,持卡人要承担相应的利息,但是可以避免承担高额的滞纳金等费用,同时避免个人信用记录受到影响。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则可能面临银行采取的下列措施: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3.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 怎样办理车贷?个人汽车贷款一般可分为“直接式”和“间接式”两种模式。直接式是指借款人直接向银行提交有关汽车贷款申请资料,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人再到该银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汽车贷款由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间接式指借款人到银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并由汽车经销商转交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手续。
    办理步骤:
    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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