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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5万,那时他让自己把我的卡带到现金交易所,朋友失踪了,没有接电话,也没有人见面,怎么用法律方法回收债务呢?

债权债务 2020-05-03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会立案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有了判决书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会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无限的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债务人一出现,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其权益将会得到保障,而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期间而失去法律保护。
    也可以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债权人找不到人,但是债务已经到期了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到对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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