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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说男性无法偿还信用卡,但是女性不是使用信用卡,而是想问问家庭中的女性是否有债务

刑事辩护 2020-05-07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2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公安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后可以直接抓人。
    注意:立案是指公安部门接受报案,开始调查。
  • 办理信用卡的证件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2、工作证明(工作证或相关人事部门证明,基本要求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收入证明(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若自主创业则需要工商执照复印件及交税证明)。以上是办理信用卡最基本需要的材料,同时如果能够提供自有房产证或自有车辆证明则更会大大增加办卡成功率和提高透支额度。
  • 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若用用信用卡在p2p借贷平台办理贷款并且透支的,按照一般的信用卡透支进行处理。
  • 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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