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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一个专门借钱公司借了一万元,当时借钱公司还给借款人和担保人香烟抽,说了具体事宜就去取了钱,借款人只拿了7000元,2000元作为公司利息1000元作为担保费什么的。随后就开了2张借条,条件是如果未在1个月后还钱,将付违约金5万5,开了2张借条,只有担保人签了字还按了手印,担保人还复印了摩托车的驾驶证作为担保!当时担保人对他们开的第2张借条很疑惑!多次询问,借钱公司说这只是违约金无关紧要的,只要到时候把借的1万元还了那个就没用的,担保人被说的稀里糊涂的也就没在什么。可到了还款日期借款人未还钱,借钱公司的人来到担保人家要钱,不借款也由一万变成6万5,说是担保人借的钱。可担保人没有拿钱,是那个借款人拿的,可是借钱公司的说借条上谁签字画的押就谁还,请问担保人是否要还这个钱?

债权债务 2018-09-03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有借条的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 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写可不写,经过银行存入还款有存入的凭据,且单位收到款后也要做账,可以以银行回执单做账,也可以另贴收据作为附件。
    还款人同理也是有两种凭据的。银行回执单现在可以通过去银行取或者直接通过单位网银打印,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实现企业自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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