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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朋友借钱不还,后来又说再用点钱,货拉来就把已上借的钱还我,可是几次用的款都不还,有借条,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是不是诈骗

债权债务 2018-09-03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
    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 有借条就足够证明你俩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你可以按照法律途径要回你的借款。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起诉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你去法院起诉时,首先要确定是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
    2.要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此外,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 借钱不还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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