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一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在当地信用社贷款,贷款预期不还,被银行起诉,我朋友现在想赖账不还,当时也没有打欠条给我,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让他偿还贷款吗? 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9-03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最低10元),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n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卡主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卡主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