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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他人一万元钱,有写借条。有一年半了,数次问这个人需要钱,她全是说没有钱,我该怎么要回这一钱?我想问一下是否一年后借据就不起作用了?

债权债务 2020-05-06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 您好,当时钱是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转账有没有转账记录呢?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沟通,如果实在是协商不了,建议您及时起诉处理。
  • 你好,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借款,那就很难要回来。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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