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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年底辞职,劳动合同在2009年年底。现在公司仍拖延我的销售提议。我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我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吗?

诉讼 2020-06-15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是有一些事项应当注意: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
    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
    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 申请劳动仲裁可到工作地或者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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