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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私房,原本我父亲是户主,户口本中有父亲,母亲,姐姐,姐夫和她们的孩子,还有大哥哥和二哥哥,都是他处无房的。我是小女儿,丈夫有房,父亲为我和我的儿子另立了一个户口。父亲还将部分面积的产权卖与他人,所以又还有一个他人的户口。。现在这私房要拆迁了,共有三个户口本,我想问,我和我的儿子能拿到钱么?。。算安置人员么?。。我们他处有房,但是是户主,算是房屋所有权人吧?

拆迁补偿 2018-09-04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申请房屋登记备案


    2、申请房屋测绘


    3、申请档案查询

  • 房屋所有权或称房屋产权是购房者最关心的。这一权利的取得标志着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已告完成,那么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何时发生呢?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l)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约不办理的,应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 拆迁的私房是婚前财产,该房子在婚后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包括用动迁款购安置房)亦属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男方以女婿身份所得的动迁款所相应的安置房的份额应属婚姻存款期间所得的财产,应予分割。
    02年的房子显属婚前财产,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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