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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用贷款买了预定结婚的房子,写了女性的名字,现在分手了。 所有的钱我都付了。 我现在想要钥匙。 我想把她的名字抹掉。 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13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拿证据证明你出资了
  • 按揭期间是不能够加名字或者减名字的,银行通常不会同意的。除非你一次性将贷款还清,而且你老婆也愿意过户到你一人名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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